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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六项审批权下放通州
更新日期:2016-08-12  浏览:2029
2016-08-11 21:50:28    来源: 中国国土资源报    作者:段金平 周楚军

    8月5日,北京市政府印发《北京市公共服务类建设项目投资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》,将涉及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的六项审批权下放至通州。

    此次下放的六项审批权包括:一是对以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,其土地出让审批由市政府下放至通州区政府。二是地价评审由市规划和国土资源 管理委员会下放至通州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。三是建设项目施工环节的许可、服务、监管事项下放至通州区住建委。四是建设项目(不含市级管理河道和跨区 建设项目)水影响评价审查下放至通州区水务局。五是移植限伐区林木审批、采伐限伐区1~499株林木审批下放至通州区园林绿化局。六是建设项目修建人民防 空工程标准审查等下放至通州区民防局。中央国家机关在京重点建设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,仍由市级审批部门负责办理。

    根据《方案》,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启动手续和立项手续将简化,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审批。同时,简化规划许可手续和施工审批手续,规划国土 部门出具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后,项目单位即可申请办理施工图审查、施工登记等手续。取消在已批准建设用地范围内改建或扩建项目的用地预审;经勘查未 形成重要矿产资源储量区域,建设项目用地手续不需进行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核查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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